SQA-AD项目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充分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结合外国语学院语言教学、管理经验,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于2009年承办SQA-AD项目,携手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多国名校,联合培养本科、硕士层次的经济、金融、管理类国际英才。
项目为广大高中毕业生提供了在国内接受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为学生和家长节省了昂贵的留学费用项目将国外高质量的课程体系与国内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相结合,突出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开创了跨境教育的新模式,成为学生出国留学的有效途径,得到世界上众多国家大学的承认和认可。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学籍分别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和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进行注册。
学生通过在中央财经大学三年学习,具备熟练的英语应用技能,并掌握一定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获得SQA颁发的项目证书并达到国外大学入 学要求后,可申请国外大学对应专业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短1年即可获得国外大学学士学位并可继续申请攻读硕士、博士课程。此课程的国外对接大学均可在涉外监管信息网查询,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对留学归国学生所获学位证书根据相关条例给予认证。
国际贸易与商务专业课程介绍
全球化是生产、服务、劳动力、资产和技术的国际融合,世界上许多公司执行全球战略计划,调整开发国际商业活动和市场。本专业旨在培养系统掌握经济学原理和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与实务、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及惯例和我国对外贸易政策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国际贸易业务素质和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英语和计算机从事国际贸易业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范围:政府外经贸管理部门、外经贸专业公司、企业中外经贸经营部门、外资企业以及民营或私营外贸企业从事国际贸易管理及实际业务工作。
工作岗位:政府外经贸管理部门中从事涉外管理的公务员;进出口业务管理部门包括企业外销部门、外贸公司、外运公司、涉外保险、专业银行等部门的管理人员;实际涉外部门的工作岗位包括外贸业务员、报关员、报检员、国际货运代理、银行国际结算人员、外贸代理人员等。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业规划
国外大学对接专业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国际贸易运营管理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会计与财务管理
Supply Chain Management供应链管理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工商管理
Business Finance商务金融
Marketing市场营销等20多个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
第一学年 | 英语阅读 | — | — |
英语听力 | — | — | |
英语口语 | — | — | |
英语写作 | — | — | |
经济学 | — | — | |
高等数学 | — | — | |
第二学年 | 商法导论 | 40 | 1 |
经济学导论 | 40 | 1 | |
沟通技巧 | 40 | 1 | |
商务沟通技巧 | 40 | 1 | |
人力与组织管理 | 80 | 2 | |
国际机构 | 40 | 1 | |
国际商务环境 | 40 | 1 | |
国际营销导论 | 40 | 1 | |
国际市场营销:综合 | 40 | 1 | |
国际商务组织 | 80 | 2 | |
经济学1: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 40 | 1 | |
商务会计 | 80 | 2 | |
应用软件1 | 40 | 1 | |
市场学导论 | 40 | 1 | |
国际商务贸易:大综合 1 | 40 | 1 | |
第三学年 | 经济学2:世界经济学 | 40 | 1 |
调研技巧 | 40 | 1 | |
国际实物配送 | 40 | 1 | |
商务信息与通讯技术 | 80 | 2 | |
商务文化与策略 | 80 | 2 | |
财政预算准备 | 40 | 1 | |
商务契约关系 | 40 | 1 | |
国际供应链 | 80 | 2 | |
出口援助学 | 40 | 1 | |
国际商务贸易:大综合 2 | 80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报名须知
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招生人数:全国限招200人(文理不限)
报名材料:学生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各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蓝底)两张。
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分数线或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可免笔试,面试通过即可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1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托福80分以上,免试录取;
3、国际课程学生雅思成绩4.5分或托福成绩50分以上,可免笔试,面试通过即可录取;
4、其它条件者,须参加SQA项目组织的笔试及面试,成绩合格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9.8万/年,报名费600元(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注:住宿费、体检费、保险费等费用参照实际提供服务单位的相应标准执行,由实际提供服务单位收取